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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医学院评选2020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优秀实习生的通知

2020-05-12 16:55

来源:新乡医学院

作者:

  学校各单位:

 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及强化我校实习教学工作,表彰在学习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,根据《新乡医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》(校字[2017]51号)文件要求,结合当前实际,现对我校2020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范围

  我校2020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及我校2020年实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校大学生。

  二、评选条件与比例

  (一)优秀毕业生

  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作风正派,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,在校学习期间,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无违纪现象。

  2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认真刻苦,在校期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%之内,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奖学金,必修课无不合格现象。

  3.有良好道德修养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工作突出,获得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及其它荣誉称号2次及以上。

  (二)优秀实习生

 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。

  2.基础理论知识学习较好,能理论联系实际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能按照实习大纲较好的完成实习任务,实习成绩优秀。

  3.积极参加学术、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,注重培养创新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  4.服从实习单位安排,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坚守岗位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。无责任事故和违纪现象。出科评定在良好及以上。

  (三)在此次抗击“新冠肺炎”疫情中,不畏艰险、乐于奉献,冲锋在前、迎难而上的毕业生,条件可酌情放宽,优先评选。

  三、评选程序

  (一)优秀毕业生

  学院组织评选,班级按学生总数10%的比例进行初评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,充分发扬民主,层层推荐,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,并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(应不少于3天),公示方式及地点报送学生工作部(处)备案。

  (二)优秀实习生

  实习单位按照各专业实习总人数的15%比例进行初评,实习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审核、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,公示方式及地点报送学生工作部(处)备案。

  (三)材料报送

  1.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:5月18日之前报送到学生处学生教育科(南校区学工楼405房间),材料包括:新乡医学院2020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(附件1)、新乡医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(附件2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@xxmu.edu.cn。联系人:陈冉、孟苏煜,联系电话:3831617。

  2.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材料:5月18日之前各培养单位邮寄到学生处,邮寄地址: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乡医学院向阳路中门,收件人:姬汉轩,收件人电话:13424065393,材料包括:新乡医学院2020年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总表(附件3)及新乡医学院优秀实习生审批表一式两份(附件4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学生处邮箱:xsc@xxmu.edu.cn。联系人:何良春,联系电话:15036641420。

  学校公示时间:5月19日——5月21日

  四、评选要求

  评优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,事关学生的安全稳定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,严格程序,广泛宣传,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,确保评优工作质量。

新乡新东方客服微信: (微信号:XXXDF1733736997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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