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拟奖励投资规模较大民办学校(幼儿园)公示
2018-01-26 11:04
来源:新东方
作者:新东方
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市政府《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》(新政文〔2016〕158号)精神,充分发挥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的扶持、激励和导向作用,调动社会资本发展教育的积极性,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,市政府自2017年起设立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。结合我市实际,2017年列入预算150万元。
按照预算法要求,结合省教育厅做法,经民办学校(幼儿园)申报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推荐、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(职教办、财务科、幼教科联合实地考察)、局党组会研究和公示,确定了拟奖励学校名单(新乡县河南师大附中实验学校、新乡县成名中学、高新区新鼎外国语小学、牧野区百禾幼儿园、市开达学校、延津县诚信学校、原阳县阳光中学、原阳县南街中学附属小学),并向市政府提出2017年新乡市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分配意见:已列入预算的2017年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(150万元)奖励给新乡县河南师大附中实验学校(100万元)和新乡市高新区新鼎外国语小学(50万元)。其它学校拟列入2018年预算。
根据有关部门意见,按照“投入1亿元以上,办学规模达到36个教学班,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建民办高中(包括职业院校及高中以上学历教育学校),才能奖励100万元;民办初中奖励标准是投资5000万元以上奖励50万元;民办小学奖励标准是投资3000万元以上奖励30万元;幼儿园奖励标准是投资2000万元以上奖励20万元”要求,现调整2017年拟奖励投资规模较大民办学校,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期5天(2017年12月20日-24日)。
举报电话:市教育局纪工委3519003
市教育局职教办3519014
新乡市教育局
2017年12月20日
新乡新东方客服微信: (微信号:XXXDF1733736997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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